檢測類型安全質量檢測
服務內容辦理驗廠手續、工業廠房、外資驗廠、外商外企
房屋危險性鑒定應按A、B、C、D 四等級
安全質量檢測可靠性檢測
所在地深圳
收費標準根據實際情況協商
出報告時間3-7天
是否現場檢測是
檢測報告有
檢測方法量尺、探針等
服務合同一式三份
檢測范圍學校/賓館/廠房/小區/民房/幼兒園
檢測項目樓房完損性鑒定,廠房檢測
檢測地區全國
1、既有結構延長使用年限、改變用途、改建、擴建或需要進行加固、修復等,均應對其進行評定、驗算或重新設計。重新設計由申請單位確定。
2、 對既有結構進行安全性、適用性、耐久性及抗災害能力進行評定時,應符合現行標準《工程結構可靠性設計統一標準》的原則要求,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根據評定結果、使用要求和后續使用年限確定既有結構的安全情況。
(2)既有結構改變用途或延長使用年,承載能力極限狀態驗算宜符合《工程結構可靠性設計統一標準》的有關規定;
(3)對既有結構進行改建、擴建或加固改造而重新設計時,承載能力極限狀態的計算應符合相關規范和標準的規定;
(4)既有結構的正常使用極限狀態驗算及構造要求宜符合相關規范的規定;
(5)必要時可對使用功能作相應的調整,提出限制使用的要求。
3、 既有結構的檢測報告編寫過程中遵循以下幾大原則:
(1)結構既有部分混凝土、鋼筋的強度設計值應根據強度的實測值確定;當材料的性能符合原設計的要求時,可按原設計的規定取值;
(2)設計時應考慮既有結構構件實際的幾何尺寸、截面配筋、連接構造和已有缺陷的影響;當符合原設計的要求時,可按原設計的規定取值;
(3)應考慮既有結構的承載歷史及施工狀態的影響。歷史年代,建筑背景等時代因素相結合,考慮既有房屋對周邊建筑及居民的影響,也要考慮建筑實際的當前狀況,給申請檢測的單位提供中肯適宜的修繕或改造方案,為后續建筑改造或修繕提供數據依據。

1某鋼鐵廠1號高爐出鐵場主廠房是80年代末建成投入使用,主廠房為單層單跨排架結構,主廠房排架柱是鋼筋混凝土工字形截面,屋架,天窗架,支撐,檁條均為鋼結構,吊車梁為預應力鋼筋混凝土結構。無圍護結構,局部有雨遮。現因環保除塵要求,需將1號高爐出鐵主廠房封閉和安裝除塵設備。
2現場勘察
現有建筑物的抗力取決于材料性能、幾何參數和計算模型。它隨著時間推移而衰退,其主要原因是混凝土老化、鋼筋銹蝕導致截面減小和鋼筋與混凝土握裹力的下降而引起結構抗力下降,結構承受持續震動荷載而產生的疲勞損傷逐步發展而導致抗力下降。因此要準確計算既有建筑物抗力,就必須以結構的現有條件為基礎。現以有代表性的排架柱(PZ4)為對象,分析其承載能力。
(1)依據設計圖紙,廠房排架柱為預制工字形柱,混凝土等級為300號(相當于C28) ,受力鋼筋為25M nSi(相當于鋼)。
(2)截面尺寸測量和鋼筋位置探測經現場測量,排架柱截面尺寸基本滿足設計要求(具體尺寸見圖1)。鋼筋探測無損檢測方法是一種新的檢測技術。
目前主要有兩種鋼筋檢測方法:一是利用電磁波波動原理的檢測,二是利用電磁感應原理的鋼筋檢測儀檢測。前一種方法由于設備較為昂貴、定量性較差,應用面較小,目前國內外廣泛使用電磁感應原理進行檢測。儀器通過傳感器在被測結構內部局部范圍發射電磁場,同時接收在發射電磁場內金屬介質產生的感應電磁場,并轉換為電信號,主機系統實時分析處理數字化的電信號,從而判定鋼筋位置、保護層厚度和鋼筋直徑。經現場檢測,并結合圖紙,略去由于施工因素的影響,為研究問題的方便,取保護層厚度為30 mm。
3材料強度檢測
考慮到混凝土鉆芯檢測對結構有所損傷,且混凝土齡期已超過1000天,按一般回彈法檢測混凝土強度已不適用。所以排架柱采用回彈超聲綜合法無損檢測方法檢測混凝土材料的強度。
3. 1超聲波檢測
采用超聲波檢測混凝土質量,一般是根據構件或結構的幾何形狀、所處環境、尺寸大小以及所能提供的測試表面等條件,選用不同的測試方法。一般常用的檢測方法有以下幾種:
(1)對測法當混凝土被測部位能提供一對相互平行的測試表面時,可采用對測法檢測。即將一對厚度振動式換能器(發射簡稱F換能器,接收簡稱S換能器) ,分別耦合于被測構件同一測區兩個相互平行的表面逐點進行測試, F、S換能器的軸線始終位于同一直線上; (2)角測法當混凝土被測部位只能提供2個相鄰表面時,無法進行對測,可以采用丁角方法檢測。即將一對F、S換能器分別耦合于被測構件的2個相鄰表面進行逐點測試,兩個換能器的軸線形成90度夾角; (3)平測法當混凝土被測部位只能提供一個測試表面時,可采用平測法檢測。將一對F、S換能器置于被測結構同一個表面,以一定測試距離進行逐點檢測。由于排架柱截面為工字形截面,為了能夠準確的檢測混凝土的強度,在工字形的腹板處采用對測方面,在翼緣處采用對測和平測2種方法。

荷載計算分析:
1、均攤載荷驗算法
該方法的原理是:
將設備的重量均攤到每一個設備的平均占地面積上,然后將該均攤的載荷與樓房的設計承重(單位面積)進行對比,如果均攤載荷小于設計承重,則樓房是安全的,反之則是不安全的。
例:一臺設備重量
Q=1000
公斤,外形尺寸:長×寬×高=600mm×800mm×2200mm,設備四周均有走道,走道寬度均為800mm,樓房的設計承重是P=600kg/m2。Q = 1000 kg
A =(0.6+0.8/2+0.8/2)×(0.8+0.8/2+0.8/2)=2.24 m2 設備對地面產生的均攤荷載q=Q/A=1000/2.24=446 kg/m2由于q <=,設備可以安全安裝。
對于我們的情況:
LVG1200
設備的重量:
Q=6800kg,平均占地面積(將過道均攤):A=18m2,樓房設計承重:P = 1000kg/m2
設備對地面產生的均攤荷載q=Q/A=6800/18=377 kg/m2 由于q <=P,設備可以安全安裝。
該方法不是很準確,因為它是將設備的重量均攤在總的占地面積上,它沒有考慮把設備集中一點放置時情況,因此不是很科學,只能作為一個簡單的估算。

表面上看資質并不是很重要的問題.其實不然.目前房屋安全性工作.大多結論都要依賴于檢測數據.若檢測的數據全面.詳細.準確.其結論也就科學.公正.報告才具有性.那么.什么樣的檢測數據才具有法律效力呢?根據“*共和國計量法"的規定:“為社會提供公證數據的產品檢驗機構.必須經省級以上計量行政部門對其.測試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其內容應該有四點: a經省級以上計量行政部門計量認證.取得檢測資質.具有cma章的單位.b用經計量認證的檢測儀器檢測.c經持證上崗的技術人員檢測和試驗.d在其出具的檢測報告上蓋有cma章.只有具備上述四點方具有法律效力.其它單位或個人提供的數據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復核驗算的判斷依據問題.在已建房屋受到損傷后.需對建設工程的許多環節進行檢測.校核.其中包括對原設計文件的校核.用什么計算手段對原設計計算內容進行校核呢?有些技術人員用pkpm程序.有的用tat程序.有的用手算.檢測部門的不同.采用的手段也不同.其校核結果均可能出現一定的差異.后對設計文件是否正確進行判斷時是比較困難的.特別是復核結果同原設計文件相接近.而工程又有一定問題時.其判為困難(已排除了其它因素的影響).目前有些部門對框架結構就用pkpm程序作為判斷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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